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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4日 文章来源: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作者:南亚安博会

《云南省“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云政发〔2017〕14号,以下简称《规划》)是经省政府批准,由省公安消防总队牵头编制的部门一般规划,主要阐明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是各级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职责、审批消防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阶段,是云南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关键阶段,也是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公共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消防安全,关乎着国家的和谐稳定,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越来越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所关注。因此,必须把消防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进行系统谋划,从战略层面做出全面部署。

第一,编制《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李克强、孟建柱、郭声琨等领导同志都对加强和改进公共安全作出了具体部署。当前,我省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向好,但消防事业发展水平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做好新形势下消防工作,就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规划》,用规划引领消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第二,编制《规划》是各级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本质内容。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云南省消防条例》第四条也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编制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并组织、监督有关部门实施”的消防工作职责。因此,编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是各级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

第三,编制《规划》是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消防安全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时期,也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定位,规划实施好“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对于确保总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编制《规划》是推动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编制《规划》是政府指导消防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安排政府投资、财政支出预算和审批、核准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在深入分析我省消防安全状况和火灾特点、规律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我省发展大局,提出全省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规划》注重统筹硬实力与软实力、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稳定火灾形势与服务保障能力之间的关系,对于整体推进我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编制《规划》是推动落实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反馈意见的有效抓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专门派出考核组对各地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多次指出云南消防基础设施欠账大、基层消防力量弱、部分地区隐患多的问题。《规划》聚焦国务院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逐步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我省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省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六,编制《规划》是解决消防现实问题、有效应对消防安全风险挑战的迫切需要。我省“十三五”时期正处于工业化中期,消防安全风险高,各类火灾爆炸事故仍处在易发多发阶段,各类风险隐患触点多、燃点低,高风险的城市与设防薄弱的农村并存,城市火灾防控难度增大,农村消防安全失控漏管问题突出,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风险仍然很高,火灾防控压力依然很大,特别是在云南跨越式发展战略下,影响消防安全的因素增多,传统和非传统、新老消防安全问题交织叠加,呈现出“一攀升、一滞后、一风险、一短板、一失衡”的特点,即:火灾持续攀升的趋势明显,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公共消防安全风险持续加大,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云南灾害多发的现实省情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失衡。这些新特点、新趋势对消防安全构成了严峻挑战,必须系统思考、顶层设计、统筹解决。

二、《规划》编制思路、主要结构和特点

《规划》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方针政策和我省发展战略,以公共消防安全资源均衡化为基础,以构建立体化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和提高灭火救援专业化水平为重点,以建设“智慧消防”和“人文消防”为突破口,着力实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创造良好消防环境的目标。按照这个思路,《规划》包括五个部分:前言介绍《规划》的定位、编制规划的意义和依据;第一章介绍编制背景,主要是总结回顾“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分析预判“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第二章介绍“十三五”时期我省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三章介绍主要任务,包括深入推进消防法治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强化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积极发展社会消防力量、增强灭火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提升综合保障水平和构建“人文消防”体系共7大方面、26个主要任务;第四章介绍《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全文还穿插13张图表、26个专栏和10个附件,更好地展现了规划的层次和重点。

从整体来看,《规划》具有四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了2013年以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的反馈意见,特别是针对考核组指出的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有待加强、古城镇和文物古建火灾防控难度大等4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突出融入发展,按照我省“三个定位”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主动服务、跟进保障的理念,重点加强中缅油气管道途经地区、沿边地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藏区的消防安全,同步做好轨道交通、新型城镇化的消防工作,积极探索面向南亚东南亚地区国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强化消防科学研究交流,促进毗邻国家的消防安全合作。三是突出社会创新,遵循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理念、方法手段、政策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整体作用,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消防安全网。四是突出责任落实,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单位个人的主体责任,提出明确的执行和问责机制,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切实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来推动消防工作由部门行政管理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

三、《规划》编制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关于《规划》的主要依据。《规划》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一是《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标准》等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三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公安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

(二)关于《规划》的基本原则。《规划》提出要牢牢把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努力实现云南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为云南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具体包括“以人为本、安全至上,法治引领、专群结合,统筹协调、保障发展,科技强消、资源共享”四个发展原则。这些原则贯穿《规划》各个部分,在消防规划实施中必须遵循执行。

四、《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的“十三五”主要发展指标是整个规划的重点和核心,主要依据我省消防现状和发展背景,兼顾全国平均水平,努力做到“十三五”期间消防事业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协调。为了牵引《规划》和衡量实施效果,《规划》从2个方面提出控制指标;从6个方面提出主要建设目标,包括具体20项具体指标。

其中,控制指标包括两项,年均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8以下(含)和年均GDP火灾损失率低于0.15‰(含),均是国际上用来衡量火灾形势的参照因素。第1项指标与“十二五”相比下降0.01,第2项指标由“十二五”的0.2‰降低到0.15‰,充分表明我省立足省情、自加压力,稳定火灾形势的坚定决心,体现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目标。综合来看,“十三五”末,全省年均人口死亡最高不得超过85人、年均火灾损失不得超过3.1亿,必须坚守住这2条“红线”。

建设目标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反映一个地区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高低的综合性指标。《规划》抓住核心的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站布局、消防训练基地、消防车通道和全省重大消防建设项目等内容,结合国务院考核中暴露的“欠账大”问题,针对性提出了硬性的指标要求。主要建设目标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建89个消防站(其中普通站69个,特勤站4个,小型站7个,专业站9个),按此计算,到“十三五”末,全省消防站建设达标率可达85%以上。二是建设1个省级专业训练中心、4个专业训练基地和12个适应本地区灾情的州、市级训练基地,形成“1+4+12”的训练基地网格体系,为全省消防专业化实战化能力提升创造条件。三是加强城乡消防供水体系建设,到“十三五”末,县城以上市政消火栓建设基本实现“零欠账”。

(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化能力建设。当前,全省消防部队装备器材总体来看发展极不平衡,队伍专业化实战化能力不能有效满足新形势下各类灾情处置的需要。特别是70%以上的基层消防部队仍以传统的小型或中型水罐消防车作为主战车辆,器材装备也多以基本防护和一般灭火为主,高效、节能、环保型消防装备所占比重偏低,“高精尖专”消防车辆比例较低,严重制约了部队打大仗、恶仗、硬仗的能力。“十三五”时期,发展思路上有4个方面建议:一是装备配备实现“四个100%”,即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器材和力量编成装备配备率达到100%。二是全省灭火、举高、专勤、保障类消防车配备比例分别达到40%、20%、25%、15%。三是依托消防部队建强地震紧急救援队,实现全省任一地方发生地震、5小时内集结1000人的目标。四是分专业建立39支典型灾害事故专业救援队伍,配强装备器材,提升专业化应急处置能力,满足各种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需要。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在发展目标方面,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计划新(扩)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站)1005个,招收专职消防队员1802人、消防文员535人;二是大力推动建设微型消防站;三是全面加强派出所警组建设;四是依托基层组织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总数达到1145个、专职消防员稳定在9100人以上,所有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按标建成微型消防站,派出所消防警组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网格化管理达标,基本实现城乡基层消防力量全覆盖,为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提供基本的消防安全服务和保障。同时,鉴于全省专职消防队员保障机制不健全、工作待遇偏低、身份地位认同度不高,造成了队伍人员流动性大、素质普遍较差、整体战斗力偏低的突出问题,成为制约专职消防队伍发展的最大瓶颈。“十三五”时期,还将聚焦解决专职消防队伍“身份地位、工作待遇、保障能力”三大突出问题,不断优化和完善这支队伍,切实形成战斗力。

(四)消防科技发展应用。随着时代的进步发展,火灾进入现代化时期,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难度前所未有。为有效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特别是提升高科技条件下的火灾防控水平,各地应结合时代发展特点,抓住国家、省的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不断加强消防科技建设,促进消防工作转型升级。具体有2个方面工作:一是实施“智慧消防”工程,通过云计算、物联网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实现防火和灭火工作智慧化。二是成立消防安全新型智库,与地方高校合作建成火灾风险评估实验室,加强核心业务科技应用,向科技要战斗力,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和灭火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五)“人文消防”建设。消防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广泛依靠和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人文消防”建设,优化和改善消防人文环境,提高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对于提升消防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未来5年将以四个方面为主要发展方向,一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坚持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部门、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站活动,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公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格局。二是加强消防安全理论研究,立足现实,聚焦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推出一批科研成果指导和促进工作实践。三是拓展消防科学技术应用,培养一批专业人才队伍,推动消防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四是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建立配套机制,举办主题论坛,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好的做法,促进云南消防事业健康发展。

五、《规划》的亮点工作

(一)主动服务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国家将云南定位为“一区一兵一中心”,沿边开放主题更加鲜明,发展力度更大。《规划》从4个方面做了超前部署:一是云南在国家“一带一路”、“孟中印缅”和“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等战略中的定位,进一步优化灭火救援力量格局,突出中缅油气管道途经地区、沿边地区、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和藏区等区域的消防安全。二是结合我省跨越发展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强滇中城市圈消防建设,突出轨道交通、新型城镇化的消防工作。三是立足消防部队特点和优势,主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地区建设国家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国家外交战略。四是加强消防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设相关消防科学研究基地、论坛,促进毗邻国家的消防安全合作。

(二)突出消防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十三五”末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大战略部署,我省正在实施“法治云南”、“平安云南”战略。因此在《规划》中单独成章,从加强消防法制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强化城乡消防规划3个方面作了具体部署,突出法治在推动消防工作方面的引领和规范的重要作用。

(三)突出加强乡镇农村、传统村落、古城古城、贫困地区等消防建设的问题。随着城乡一体化战略的不断推进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实施,乡镇农村、传统村落、古城古城、贫困地区消防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加快这些地区消防建设迫在眉睫。为此,《规划》分别从立法、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宣传教育和经费保障等层面,共安排14项内容给予加强,这是《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四)突出公共消防安全治理。《规划》重点围绕加强公共消防安全监管、创新消防安全治理模式、深化农村(社区)和古城镇消防治理和“智慧消防”建设4个方面,提出了构建加强消防监管6项举措、创新消防治理3个模式、深化农村(社区)和古城镇4项主要工作以及加快“智慧消防”建设2大工程的“6+3+4+2”治理体系,这是我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消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规划》的核心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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